烟台出新规:新建商品房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2009-01-08 记者:董学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济南1月7日电 根据烟台市制定的《新建商品房价格行为管理暂行规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必须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实行明码标价。
据介绍,烟台市要求开发经营者在商品房公开销售前,需按规定标注每套房屋的单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总价格及其他价外费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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