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09-01-07 记者:徐蓉蓉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本报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指出,保障性住房的增加,不仅不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秩序,反而会使得商品房市场的秩序更加良好。 齐骥说,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一方面可以解决难以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另一方面,也使得住房市场的供应比较清晰。随着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增加,低收入群体不再掺杂在商品房市场的供应对象中,反而有利于稳定商品房市场价格。 齐骥透露,对于既购买不起商品住房、又不是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城市居民,国家将采取不同方式解决其住房问题。各地已经有了不少好的实践。比如说有些地方提出把经济适用房转为经济租赁房,政府限定价格,出租给这部分群体。有些地方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把增量部分出售或者租赁给这些“夹心层”消费群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各地好的实践经验,酝酿出台如何解决这部分住房困难群体的政策措施。 齐骥说,要把保障性住房的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是否履行好政府责任的高度上来认识。即便有一天经济发展更好了,人民收入水平更高了,政府仍然担负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责任。 齐骥指出,在保障性住房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保障性住房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要把保障性住房的目标完成情况提高到是否履行好政府责任的高度上来认识。 齐骥说,做好保障性住房这项工作主要是两方面:一是资金,二是土地。我国将在资金筹措和土地供应这两个关键环节做好工作,推进保障性住房目标的实现。 在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欧鸿表示,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渠道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中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2009年中央政府将会把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投资作为中央投资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将提高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中央补助标准。二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另外,国家还出台了专门的办法,加大对承建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齐骥表示,国土资源部最近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同时明确提出对于纳入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县、市国土部门要加快供地,尽快落实到具体的地块上。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