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允许国内航班旅客乘机携带打火机
    2008-12-18    记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中国民用航空局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2008年12月20日开始,旅客乘坐民航飞机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防风式打火机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机。但在安检时,旅客应主动将打火机、火柴交由安检人员单独接受检查。
  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管制措施也进行调整。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但属于民航法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
  相关稿件
· 台北直航北京航班顺利抵京 2008-12-16
· 四家国外航空公司取消部分来京国际航班 2008-12-12
· 电脑系统瘫痪致使美大批航班延误 2008-08-28
· 日本最大航空公司全日空上调部分航班票价 2008-08-20
· 奥运期间航班因天气延误也需解决旅客食宿 2008-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