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安装上产量远程监测系统,政府不但可以防止企业瞒报产量偷税漏税,而且可以控制超产、强化安全管理,是投入少、见效快的项目,获得了全国很多地方政府的认可。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各地在这个项目上进行的政府采购乱象重重,亟待国家出面规范。给煤矿装上“千里眼”,控税、安全两相宜。 所谓煤矿产量远程监测系统,是指在煤矿的井口、出煤的必经之地等关键部位安装特制的监测仪器,该仪器不但可以随时监测到煤矿的产量,而且可以将数据随时通过无线网络发送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控制中心,政府据此可以随时知道每个煤矿任何时刻的生产情况。 据了解,煤矿产量监测系统最早是由郑州泰克思公司发明,并从河南省开始应用推广的。郑州泰科思公司董事长李书勋告诉记者,起初公司与郑州市税务局联合,由税务局负责推广,使用后成效明显,煤矿业税收明显增加,继而由河南省国税局带头在全省范围内使用。2003年,产品开始向全国推广,目前该产品已经在16个省市自治区下属的120多个地、市县使用。该产品使用地区的矿井事故率明显下降,税收收入迅速增加,最高的地区煤矿业税收提高了将近10倍。 专家指出,产量规模是我国煤炭市场准入的主要标杆之一,煤矿超产是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掌握煤矿产量,不但是重要的税控手段,而且是政府调控煤炭市场的重要决策依据。因此,在全国推广使用煤矿产量监测系统势在必行。
各地政府采购黑幕笼罩,项目进展缓慢
煤矿产量监测系统的诸多好处,引起了国家和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但在推行过程中,不少地方项目进展十分缓慢。2004年4月,山西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对全省所有合法生产的矿井建立煤炭产量监控系统,项目总投资大约1
.59亿元,原定于当年8月底完工,但8月底安装完成率仅达19 .
6%。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山西省近年才完成了该系统的安装。 据记者了解,煤矿产量监测系统推广之所以进展缓慢、使用困难,主要是因为一些不达标企业的参与,以及部分官员在招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一些地方随意变更中标条款。以太原市为例,负责招标的市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信息中心就对已中标的厂家和地区进行了重新分配。山西自动化研究所此次中标,成为古交市煤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装置设备的提供和安装单位,该信息中心未与山西自动化研究所商量,竟将其中20家矿井的装置设备“交”由其他公司生产。 一些“专职”拉关系帮厂商实现中标的代理商应运而生。所谓代理商,其实就是“中介”公司,不生产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装置,只是负责打通关系。此外,一些人甚至趁机浑水摸鱼,冒牌投标,扰乱正常的招投标。郑州泰科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驻太原办事处的负责人张瑞告诉记者,他们本想参加晋城市的工程招标,但当他向晋城市有关部门投标时,却被告知,公司已有人来过了。经查,发现有人冒充他们公司的人去投标,投标文件写的是他们公司名称,但联系人和电话号码通通被改,连最起码的公司印章或授权书都没有,竟也被招标部门收下了。 一些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也趁机浑水摸鱼、有的甚至公开半公开地通过贿赂政府官员的办法谋取中标。例如,重庆大唐称重系统有限公司就因“于2007年3月30日,在六枝特区煤炭产品产量远程监测系统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期间,向谈判小组有关成员发送影响公正谈判的手机短信等行为”,被六枝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发文取消了投标资格。
标准不统一,市场产品鱼龙混杂
困扰煤炭产量监测系统政府采购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国家没有出台该产品的相应行业标准,各地对该上什么设备、达到什么标准没有确切的依据,一方面使招标成本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为下一步全国互通互联制造了障碍。 鹤岗煤炭局党委书记闫锐介绍说,自从该市发出招标通告以来,一下子有10多家企业来投标。这些企业来自全国各地,产品大致相同、又有不一样的地方。为了选择一家较好的企业中标,鹤岗市一方面组织力量到邻近的七台河、双鸭山等地调研产品性能与使用情况,另一方面组成由政协委员、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门队伍到河南、四川、贵州考察企业情况,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闫锐说,如果国家能出台技术标准,并公布一批合格企业,那么地方政府只要从这些企业中选择就可以了,会节省大量的招标成本。 实际上,有关部门一直在为出台一个行业性的标准而努力。据了解,早在2006年7月,国家安监总局就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专门力量对煤矿产量远程监测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认为,该系统技术可行、效果明显,建议在全国推广。据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就出台行业标准和政策规范进行了紧张工作。2007年1月,“煤炭产量(税控)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后不久,国家安监总局成立了行业管理司,负责该项工作,但行业性的标准到现在也没有公布。记者就此与国家安监总局官员进行了交流,他表示情况比较复杂。
没有国家政策配套,部分设备破坏严重
给煤矿装上千里眼,受益的是国家和政府,不少习惯于搞“小动作”煤矿主却如芒在背,必欲使之“无用”而后快。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各地政府使用该系统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煤矿主对设备的破坏干扰。有的故意损坏设备,有的阻挠修复安装人员作业维护,有的故意作弊导致数据失真。鹤岗煤炭局党委书记闫锐说,“如何提高系统的防作弊能力,是我们目前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而李书勋则介绍说,自从该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就一直与矿主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系统的安全性和防作弊性多次升级,而矿主的破坏与作弊手段也相应在升级。 “只要是人造设备,就有破坏作弊的可能性。看来解决系统的正常运行的问题,需要政府的强制力量,单单依靠企业技术改进是很难的。”李书勋说。 据了解,从2005年起,煤矿产量监测系统就引起了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并责成专门的部门研究在全国推广的问题,其中就提到过要在政策上出台国家强制措施。但是不知为何,至今也没有进展。 没有国家有关规定就强制作为政府计税依据,是否在法律上存在漏洞,已经引起了业界的怀疑。2008年3月,《贵州地税》杂志发表《对煤矿企业税费征管的探讨》一文就指出,安装了上文提到的大唐公司的产品以后,所监测到的数据误差率很大,对此煤矿提出该系统有不完善的地方,采集数据不准确,作者认为,“全县范围内推广的监控系统是大唐公司统一安装,监控器没有得到国家税务总局和权威部门的认定,将此监控数据作为计税依据的合法性值得质疑”。专家认为,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是有一定道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