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地产企业的定价权将进一步扩大
2008-12-08 肖姗 何蓉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江苏将放宽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扩大房地产企业的定价权。
江苏省物价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以期运用价格杠杆降低农产品成本、清理涉企收费、扶持医药产业发展、改革房价管理方式等。在改革房价管理方式方面,将加强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双限房、拆迁安置房、限价房和带有公益性质的商品住房的价格管理,落实对保障性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放宽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扩大房地产企业的定价权,适时调整对普通商品房的定价形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稿件
·
土地流转的核心是引入农民定价权
2008-10-21
·
龙永图:中国制造夺回定价权时机成熟
2007-12-07
·
铁矿石谈判大幕将启
钢厂矿山定价权争夺升温
2007-11-01
·
连锁巨头争夺空调定价权
2007-03-23
·
慎言定价权回归 繁荣中保持清醒
200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