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电
吉林省长春市近日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22条意见,省、市、区三级财政将安排财政补贴1.6亿元用于支持居民个人购房。 据了解,长春市此次出台的22条意见,核心是激活二手房市场。在国家确定的买卖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基础上,长春市规定,购买两年以上普通住房再转让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二手房的,个人不负担契税;为改善居住条件转让住房的,不负担个人所得税。此外,转让70平方米以下住房,免交交易手续费。此次政策中规定的居民不承担的部分,实行全额财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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