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能效标识第4批产品目录
2008-11-13 记者:韩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第四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该目录包含了转速可控制房间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共六类产品。
自2009年3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六类产品必须加施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2008年12月31日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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