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推出便民服务 车辆年检可提前三个月
    2008-10-29    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沈阳电 眼下又快到年底车辆集中检测时期,辽宁省鞍山市交管部门日前推出便民服务,规定车主可提前3个月检车,还可委托异地检车,此外检车中的一些细节要求也值得车主注意。
  鞍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检车,都是在规定月份内任何一天来检测都可以,现在将期限从1个月放宽到3个月,主要是考虑现代社会人们的流动性比较大,业务繁忙,从而便于车主自主安排检车时间。
  此外,如果车主长时间在外地,没有时间回车牌颁发地检车怎么办呢?该负责人介绍,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委托异地检车。鞍山市交管部门规定,以往异地检车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且车主须将异地警方出具的检车回执单,交给鞍山警方归档。现在不用了,车主检车时只需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且异地警方可将监测情况直接输入计算机传回到鞍山,省去了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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