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电
杭州市日前出台了24条“房产新政”以稳定楼市,除了对购房者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外,也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 这份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房产新政”,明确了对杭州市原有的购房入户政策进行调整,将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等主城区。 同时,《意见》还提出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职工首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杭州区、县(市)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鼓励职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 根据《意见》,政府还将对购房者进行补贴,实行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补贴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与此同时,杭州市还将暂停征收房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除了对购房者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外,《意见》同时也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调整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办法;适度调整出让价款支付期限;放宽建设项目开、竣工期限;放宽新出让地块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