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2008-10-10    记者:孙晓胜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从10月15日起,北京市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9日表示,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和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据介绍,房屋管理部门将在北京市各区县交易权属办事大厅设置服务窗口,为买卖双方提供免费服务。今后,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可到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由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仍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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