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电机组无正当理由停机将受处置
    2008-09-12    记者:邓卫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济南9月11日专电 经济大省山东正在完善电力生产运行考核机制,以加强省内电力供应保障。对于机组不能按计划运行、发电任务完成不好的企业,特别是对无正当理由累计停机超过30天的机组,将视情况给予处置。山东省对机组运行状况好、出力水平高、发电任务完成好的企业,在下年度发电量计划安排上将给予倾斜,在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积极争取国家在项目核准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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