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中介违规将被“扣分”
    2008-09-08    记者:孙晓胜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如同机动车驾驶员违规后将被扣分处罚一样,北京对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机构也将采用记分制方式进行动态监管。
  根据新出台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计分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机构备案、巡检、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等渠道对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记分,累加后按规定的措施做出相应的处理。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的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内,经纪机构积分达3分,将被约谈告诫,重点监管;积分达6分,将影响其评优、评级,并处以暂停业务3个月、公示1年等处罚;积分达12分,将暂停业务半年,向社会曝光2年等。从业人员积分达3分,将对其批评教育,要求其参加专业培训,影响评优,并向社会公示1年;积分达6分,暂停注册1年,向社会公示2年。
  相关稿件
· 二手楼市低迷 央行紧急约谈房产中介 2008-08-28
· 房产中介费南涨北降为哪般 2008-05-19
· 房产中介费“南涨北降”为哪般? 2008-05-19
· 广州出台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房产中介行为 2008-02-18
· 第三方存管封堵房产中介卷款潜逃“黑洞” 200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