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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本报记者:罗娜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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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快速公交系统(简称BRT,Bus Rapid Transit)在全国一些城市迅速发展,引起了不小的关注。然而,资金不足使得这一有利于解决城市交通难题的举措,面临较大的发展障碍。 快速公交系统,是一种介于快速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之间的新型公共客运系统,常被称为“地面上的地铁”。它作为一种新型城市客运系统,通过利用现代化和智能化公交运营技术、公交专用道路和新式公交车站,提供便捷高速的交通运营服务。 在奥运前夕,北京安立路、朝阳路2条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于2008年7月31日正式开通。加上2005年底开通的国内首条BRT线路——南中轴路大容量快速公交,北京目前已经投入运营的快速公交线路达到3条。自此,北京快速公交总里程超过50公里。此外,杭州、常州、成都、西安、武汉、深圳、广州、南京、厦门、东莞等城市也在正在规划或者建设快速公交系统。 公交优先的发展思路落实到操作层面,地方政府常面临两难抉择:一方面,发展公共交通可以从实处惠民;另一方面,公交公司的严重亏损和低票价的财政补贴,给地方财政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尤其是随着油价及劳资价格快速增长,财政资金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以常州为例,2007年常州的公共交通财政投入为7.5亿元,其中快速公交建设为4亿元。 专家认为,为解决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瓶颈,除了政府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外,还应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BRT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现有公交企业盘活现有资产、改制上市、运用间接融资工具等方式筹集资金。有条件的城市可以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美国能源基金会等对公共交通项目提供的境外贷款和资金支持。此外,可以借鉴香港地铁盈利模式,地方政府可通过控制、预留BRT线路周边土地,与沿线地皮捆绑开发,获得土地升值收益,支持项目建设,回补财政投资,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此外,国内外经验表明,对公共交通增开交通税或减免营业税,可以在资金层面支持公共交通的发展。比如,法国政府通过个人所得税加收公共交通发展税,保证公共交通发展的财政可持续性。由于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得到了保障,不仅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公交设施得以建设,还使公交运营服务水平保持稳定。这一资金运作的成功模式值得我国借鉴。再如,重庆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四条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公共交通企业从事城乡公交的客运车辆,在2010年底以前减半征收车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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