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危害资源生态渎职犯罪受查处
    2008-07-29    记者:王民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石家庄电 记者从河北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55件98人,同比上升2.7倍和2倍。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河北检察院所查案件共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5个罪名;涉案人员主要集中在基层土地、矿管、林业等行政执法人员中,占涉案总人数的93.3%;这55起案件,共造成经济损失3424.72万元,死亡39人;造成土地毁损1024.49亩,其中耕地736.55亩,林地134.63亩;林木被毁坏675.27立方米。
  据从这些案件分析,土地监管人员失职渎职,导致耕地被大量占用毁损;当为不为放任监管,导致矿产资源被疯狂盗采;徇私情私利枉法舞弊,充当破坏能源资源犯罪的保护伞;以罚代刑不移交刑事案,致使破坏能源资源犯罪逃避打击;涉地涉矿渎职行为,极易引发次生危害,甚至引发血案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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