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EGR国Ⅲ产品近日获得“进京证”
    2008-07-16    记者:吕福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济南电 中国重汽集团五个电控EGR车型近日获得北京市环保公告,而北京市对重型卡车的排放审定要高于国家发改委的审定标准。业内认为,中国重汽集团完全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EGR产品,不仅完全满足国Ⅲ排放标准,而且性价比优良。
  早在两年半前,中国重汽集团就着手研发废气再循环(EGR)发动机。据介绍,这是一种采用尾气排放循环系统原理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发动机。目前,中国重汽集团已在国家发改委做了50多款国Ⅲ车型的公告。从5月份起,中国重汽加大了国Ⅲ产品的生产比例,目前销售已突破千辆。
  据中国重汽集团副总经理王文宇介绍,现在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有两种形式的发动机:一种是共轨发动机,一种是EGR发动机。其中,共轨发动机的部分零部件需日本厂家提供,受其生产能力限制,短期内可能难以满足国内厂家需求。而且,这种发动机比国Ⅱ发动机增加费用较大。
  在北京以外的其他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城市,只要申报成功了国家发改委公告,企业就可以销售重型汽车了。而在北京市,重型卡车的排放审定远远高于国家发改委的审定标准,必须申报北京市环保局的公告才可以允许销售。这次,中国重汽通过北京环保公告的产品包括牵引车、自卸车和水泥搅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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