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耗能行业企业电价再上调
    2008-07-02    记者:岳德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物价局决定,从本月起调整省电网销售电价,再次提高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8个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企业的电价。
  从今年7月1日起,浙江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水泥、钢铁等8个高耗能行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其电价在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分别提高每千瓦时0.05元和0.20元执行。
  相关稿件
· 电企成本压力仍在 电价存在进一步上调可能 2008-07-01
· 电价还要上涨 2008-06-27
· 电价上调2.5分 电厂亏损难扭转 2008-06-27
· 销售电价下月涨2.5分 电企每年可能增收亿元 2008-06-26
· 提升油电价格股市未必受益 2008-06-26
 
閸忓厖绨幋鎴滄粦 | 閻楀牓娼扮拋鍓х枂 | 瀹搞儰缍旀禍鍝勬喅 | 閼辨梻閮撮幋鎴滄粦 | 婵帊缍嬮崚濠佺伐 | 閸欏鍎忛柧鐐复
Copyright © 2000 - 2006 XINHUANET.com閵嗏偓All Rights Reserved. 閵嗏偓閸掓湹缍旈崡鏇氱秴閿涙碍鏌婇崡搴ㄢ偓姘愁唵缁€鍓х秹缂佹粈鑵戣箛锟�
閻楀牊娼堥幍鈧張锟� 閺傛澘宕曠純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