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耗能行业企业电价再上调
2008-07-02 记者:岳德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物价局决定,从本月起调整省电网销售电价,再次提高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8个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企业的电价。
从今年7月1日起,浙江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水泥、钢铁等8个高耗能行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其电价在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分别提高每千瓦时0.05元和0.20元执行。
相关稿件
·
电企成本压力仍在 电价存在进一步上调可能
2008-07-01
·
电价还要上涨
2008-06-27
·
电价上调2.5分 电厂亏损难扭转
2008-06-27
·
销售电价下月涨2.5分 电企每年可能增收亿元
2008-06-26
·
提升油电价格股市未必受益
2008-06-26
閸忓厖绨幋鎴滄粦 |
閻楀牓娼扮拋鍓х枂
|
瀹搞儰缍旀禍鍝勬喅
|
閼辨梻閮撮幋鎴滄粦
|
婵帊缍嬮崚濠佺伐
|
閸欏鍎忛柧鐐复
Copyright © 2000 - 2006 XINHUANET.com閵嗏偓All Rights Reserved. 閵嗏偓閸掓湹缍旈崡鏇氱秴閿涙碍鏌婇崡搴ㄢ偓姘愁唵缁€鍓х秹缂佹粈鑵戣箛锟�
閻楀牊娼堥幍鈧張锟� 閺傛澘宕曠純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