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物价局:将对全省启动电煤临时价格干预
    2008-07-01    记者:杨玉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合肥电 安徽省物价局日前发布公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对全省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公告要求,省内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其出矿价(铁运车板价)均以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当日没有交易的,以此前最近一次实际结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出矿价(铁运车板价)一律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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