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保证电煤供应
    2008-06-10    记者:陈忠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太原电 针对近期出现的部分地区电煤供应紧张问题,山西提出将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讲大局、顾全局,全力保证电煤和地震灾区煤炭供应。为此,山西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地方骨干煤矿,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挖掘潜力努力增加煤炭产量。
  二是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煤炭经销企业要采取措施做好煤炭尤其是电煤的销售组织工作,把保障电煤供应作为迎峰度夏的首要任务,做到“三个优先、两个保证”:优先电煤发远、优先灾区和重点用户煤炭供应,优先重点合同兑现,对计划内的重点合同要足量提报铁路运输计划;保证煤炭装运,提高重点合同兑现率,保证省内电煤供应。
  三是要求有关企业继续做好电煤合同价格自律,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合同价格。
  四是抓好中小煤矿复产验收。目前山西共有此类生产矿井1922座(不含中央在晋煤炭企业),目前核定产能复产比例达到了92%。下一步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加快验收进度,使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尽快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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