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
夏季是空调销售的旺季,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准备购买空调的消费者应尽量避开七八月空调销售和安装高潮。 据浙江省消保委的投诉记录显示,2007年共受理因空调引发的消费投诉3478件,居全年单项商品消费投诉量第三。其中,空调产品不制冷、噪音大,功能夸大,安装、维修不及时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浙江省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空调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提示一:避开销售、安装高峰期。空调消费高峰期主要集中在七八月份,期间商家往往处于满负额工作状态,运输车辆、安装人员远不能满足,极易导致安装不及时,售后服务跟不上。 提示二:避免概念混淆,不要盲目追求时尚。空调市场新品迭出,光触媒、冷触媒、氧吧、负离子、纳米等健康空调概念五花八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定,不要盲目跟着广告走。 提示三:查看三大性能指标和两种认证标志。空调的三大性能指标是制冷量、能效比、噪声。目前空调产品具有强制性的认证标志有两个:一是“3C标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放;二是“能效标志”,最高为一级,五级最低。选购空调时,消费者要重点比较三大性能指标,并查看这两个标志,不要被其他宣传所主导。 提示四:规范安装、正确使用。空调的安装有相应的技术规范,消费者切不可为追求环境美化,随便选择安装位置或更换随机附件。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 提示五:定期对空调器进行清洁和检查,能使空调器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提示六:国家三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空调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整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三包有效期为三年。空调整机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要求全额退货或换货。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要求折旧退货或修理。三包期内空调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维修记录要求退货或者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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