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救民”还是“救市”?
    2008-05-26    新华社记者:潘莹 刘宏鹏 贺占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以来,为缓解住房市场出现的种种矛盾,各地政府开始着手调整住房保障和供应结构,许多买不起商品房的老百姓纷纷把目光投向了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对老百姓,以及对整个住房市场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们对保障性住房到底是“救民”还是“救市”的认识同时存在。

保障性住房“能保”什么?

  乌鲁木齐自2007年以来,房价涨幅连续多月排在全国前列,这个房地产业曾长期落后全国的边城突然间引起广泛关注。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年中,乌鲁木齐个别城区也零星建起了数量很小的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解危解困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家住乌鲁木齐火车站附近的杨绪俊20多岁起靠蹬三轮为生,在他年届五旬之后,终于搬出了山地上的自建房,和其他棚户区的居民一起,住进了政府盖起的新楼房;单身母亲马淑玲九年来搬了无数次家,哪里房租便宜就搬到哪里,政府给至今没有稳定工作的马淑玲安置了一套解危解困房,使她和年幼的儿子终于安定下来。记者在采访这些优先享受到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居民时感受到,他们的喜悦之情和感激之情每每溢于言表。
  今年4月底,一项名为天山康居苑住宅小区的工程在乌鲁木齐天山区动工,这是今年乌鲁木齐首批开建的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可解决1154户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至此,乌鲁木齐全面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大幕已经拉开。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府公布的2008年和2009年住房建设规划,这两年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将分别达到约90万平方米和约70万平方米。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经济适用房办公室主任姜拥军告诉记者,尽管目前对于保障性住房具体的实施办法尚未制订完成,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保障性住房面向的是乌鲁木齐市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均在13平方米以下。其中,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廉租房,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300元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
  今年年初,乌鲁木齐对全市住房困难家庭基本状况的摸底调查中,初步确定,乌鲁木齐有2万多户这类家庭面临住房困难。对此,乌鲁木齐市副市长李宏斌表示,从今年起,乌鲁木齐将力争在三年内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这就意味着,到2010年,乌鲁木齐2万多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有望全部解决。”姜拥军说。

保障性住房“难保”什么?

  “保障性住房一旦建成,对整个住房市场的影响将很大。”4月中旬的一天,在乌鲁木齐新医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新疆浩鸿贸易有限公司新医路分公司,聚集着一些想出售二手房的顾客,大家对当前房价的走势议论纷纷。房产销售主管仲女士对众人说,今年开始,政府加大了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一旦这些价格低廉的住房成规模,势必会对商品房价格形成冲击,而二手房的价格也将会随之下滑,所以建议手中有房待售的顾客趁早抛售手中的房产。她的观点引起不少人的共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消费者都对保障性住房寄予厚望。一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他的家庭月收入超过了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不过他还是早早就向社区提出了购买申请,“总会有人买不起或弃权,先排上队再说吧。”他说,即使最终得不到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价格也会下降,那时再买房也不迟。
  据统计,乌鲁木齐市今年一季度实现商品房销售额7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从乌鲁木齐商品住房单月成交均价来看,今年3月份每平方米均价仍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而增速与1月相比下降了2.8%。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有关人士认为,当前人们购房确实存在观望心理,同时,应当看到,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从民生角度出发,为实现城市低收入人群“居者有其屋”而采取的保障措施,这些住房数量十分有限,目前在住房市场中所占比例很低,所以,会对统计住房平均价格产生影响,但是并不能指望会“拉低”商品房价格。
  房产商的说法更直截了当,乌鲁木齐一家房地产营销公司负责人直言,保障性住房不可能在住房市场上“喧宾夺主”,再加上对购买者有这样那样的限定,所以大多数消费者的住房需求还是要靠商品房满足。因此,那些认为保障性住房会“拉低”房价的想法并不现实。

保障性住房的喜与忧

  乌鲁木齐市政府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乌鲁木齐计划建设住房约700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约占13%,2009年乌鲁木齐计划建设住房约75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约占9%。与此同时,乌鲁木齐现有家庭总户数为74万多户,可以看到,在短时间内住房困难问题可以得到解决的家庭所占比例较小。
  可喜的是,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在群众间赢得广泛拥护,一些老百姓说,眼下尽管数量少,但是让我们看到了政府为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的决心。一些房地产商也对保障性住房表示支持。新疆广汇集团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兆晖等人表示,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小区须配建5%的保障性住房的做法挺好,作为企业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不过,也有部分人士表示担忧。新疆克拉玛依市早在2003年投入1000万元建起了200套廉租房,说起廉租房的“管理难”,克拉玛依市房产局办公室主任何丹深有感触。何丹说,个别人为住进廉租房弄虚作假、谎报情况,或者待经济条件好转后也拒不搬出廉租房,甚至还出现有人将廉租房转租,将房内配套设施变卖等行为,而政府对这些行为管理起来难度较大。
  “目前没有现成比较好的经验可以照搬,要靠我们自己边建设边研究边探索。”姜拥军说,乌鲁木齐目前已初步确定对保障性住房实行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办法,相关法律程序仍在进一步完善。
  “‘建好’容易‘管好’难”,新疆社会经济调查研究所所长王建军等专家认为,更重要的是,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并不是一时的“救民”或“救市”行为,在当前社会普遍对保障性住房寄予厚望的情况下,政府更应该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使之形成长期有效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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