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
    2008-05-09    记者:孙晓胜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自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预购人不必再向北京市、区县建委(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登记。
  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具体程序为:第一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通过北京市交易权属管理系统(www.bjfdc.gov.cn)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第二步,双方当事人在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上签字盖章。第三步,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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