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5日电
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获悉,济南市日前正式公布2008年享受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政策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并提高了保障的水平。 此次调整大幅度降低了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2007年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670元提高到了14404元,在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情况下,提高幅度达87%。与此同时,住房困难的认定标准也降低了,其中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住房困难标准由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提高到17平方米,廉租住房政策的住房困难标准由家庭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 此外,济南市还将廉租住房政策的保障面积提高了2平方米,目前已达到人均使用面积14平方米。据悉,新的政策标准于5月份开始实施,此举将使更多的济南低收入群体能够及时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阳光,保障水平也将上升一个新的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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