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北京不少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一些电子市场内,因听信商家的“忽悠”而购买了价格高、品质低的电脑、相机等电子产品。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不要被不法商家的坑人“小伎俩”所迷惑。 据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消费者投诉分析,一些电子市场不法商家设计陷阱坑害消费者的惯用“小伎俩”主要有三种: 一是诱导购买。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前大都在互联网上查询过价格并基本选定了型号、配置等。但购买时商家却借为消费者验货的机会,故意拿出故障机或启动事先安装的“故障程序”向消费者展示,同时反复强调此款产品经常出现故障,之后极力推荐另一款所谓的“价格更低、配置更高”的产品。在商家的诱导下,消费者往往选择了商家推荐的产品,结果不仅在价格上吃了亏,而且配置也只是“一般水平”。 二是口头承诺。大多数商家只是口头承诺产品配置,不会在发票或销售合同上注明。当消费者发现承诺与实际不符时,经营者根本不承认,消费者也无法举证。 三是价格可变。经营者在销售电子产品时通常“看人下菜碟”,一件产品价格可相差几千元。由于电子产品价格属市场调节范围,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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