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保障性住房出新规 汽车股票计入资产
    2008-04-09    记者:孙晓胜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北京市民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等净值及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均计入家庭资产。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8日对申请保障性住房时,家庭收入如何计算、房产等资产如何核算等内容进行解答。
  这位负责人表示,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每个申请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每个人的工资、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而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家庭总资产净值中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和不能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
  根据规定,北京市民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房产与车辆价值均由申请家庭如实申报。申报房产价值如明显与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异较大,可参考同区域新建房屋出售价结合成新或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车辆净值可参照二手车市场价格确定。有异议的,请申请人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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