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网非居民照明用电实行城乡同价
2008-04-08 记者:许祖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西安电 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了解到,陕西电网非居民照明用电实行城乡同价。同价水平按现行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中非居民照明电价水平执行,自2008年4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据测算,城乡非居民照明用电同价后,每年减轻农村负担约8000万元。
据了解,这次同价是在榆林电网实行全部城乡用电同价和陕西电网2002年居民生活用电城乡同价的基础上,又实行的一类农村用电城乡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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