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务院24号文规定,到“十一五”末期,廉租房制度要全面覆盖1000万户家庭,并建立比较完善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近日,各地陆续按建设部的要求公布了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其中明显加大了规划中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面积。这些举措无疑是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
北京:2008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占比达四成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住房建设计划,2008年,全市计划新建住房275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450万平方米,其他政策类住房35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不包含限价房)1600万平方米。此外,还将启动一定数量的政策性租赁房。
广东:2008年年底前廉租住房覆盖到县城
为解决低收入户住房问题,广东省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争取2008年年底前覆盖到县城。为解决资金问题,广东省财政厅已将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多渠道筹集和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同时,2007年至2010年,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困难专项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城镇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
杭州:两年内初步建立起住房保障体系
杭州市政府日前决定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两年内初步建立起由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廉租住房等组成的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根据杭州市政府的预测,从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的两年内,杭州市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年住宅建筑面积需求量(不包括暂住人口)为550万至650万平方米。杭州市政府制定的《杭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09年)》指出,两年内,杭州市具备开工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约418.8万平方米,约7万套,套型建筑面积均小于90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约171.5万平方米,共约2.8万套。
重庆:五年投资1000亿元建低收入群体住房
根据重庆市不久前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从2008年开始,重庆市将加大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为农民工集中配套建设集体宿舍和“探亲房”的力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未来五年,重庆计划向房地产领域投资5000亿元,其中1000亿元为政府主导,用于建设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十一五”期间,重庆市将确保每年建设经济适用房不低于130万平方米的建设规模。同时,重庆市将实行廉租住房配套建设制度,即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中必须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其中经济适用房按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廉租房。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不宜配建的,可采取货币形式由重庆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配建。
乌鲁木齐:三年建成2.6万套“解困房”
从2008年开始,乌鲁木齐市政府计划每年拿出1.03亿元,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乌鲁木齐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这三年内,计划共建廉租住房6000套,经济适用房2万套。近日,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对外公布了《乌鲁木齐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0年度计划》。在规划期内,乌鲁木齐市政府计划建设廉租住房6000套,30万平方米;建经济适用住房2万套,1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采取政府集中建设与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中配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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