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兰州市对高耗能项目实施节能准入制
    2008-02-05    记者:连振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兰州电 从今年开始,凡是进入兰州市的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专题评估,否则不予立项。
  记者从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出台的《兰州市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实施办法》规定,对年耗能1000吨标煤或耗电1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进行节能专题评估;对年耗能1500吨标煤或耗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须进行节能专题审查。未通过节能专题评估或审查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得办理备案、核准或批复立项手续,也不得越级上报有关部门申请核准、备案或者申报国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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