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能减排不力 地方领导不得提拔
    2008-01-29    记者:古文洪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郑州1月28日电 从今年起,河南省凡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已经调离或转任的要进行跟踪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进行纪律处分。
  河南省省长李成玉日前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说,省委、省政府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巩义等6个扩权县、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都将纳入监测考核范围。
  按照问责制的规定,对当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好的地方和企业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并暂停对当地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和核准,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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