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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6 记者:苏万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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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电
“汽车展销时车门该不该上锁?”“展厅应该保持多高的温度和照明度?”“顾客购车前能不能试驾?”“顾客和经销商出现汽车质量纠纷怎么办?”……爱车族购车时常碰到的这些问题,将在山东省近日出台的地方标准——《汽车销售服务质量规范》里得到解决。 随着汽车销售行业迅猛发展,汽车销售及其带出的售后服务、保养维修等方面的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多。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为此起草出台了《汽车销售服务质量规范》。 这个地方标准明确了经销商应该“怎么卖车”,标准对“销售场所”“展车规范”“销售人员服务规范”“汽车销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与投诉”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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