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淘汰钢铁设备必须“肢解”
    2007-12-18    记者:冯国 任珂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西安电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陕西省为了防止落后设备躲避淘汰,要求被拆除的钢铁设备必须解体,只能作为废钢铁原料。
  据悉,陕西省发改委在有关通知中明确要求,落后的小高炉不允许转产铸管和铁合金等,为此各市发改委要组织环保、土地等有关部门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按照标准进行设备拆除,并规定拆除设备不得作为二手设备变卖,必须拆除解体只能作为废钢铁原料。
  同时,环保部门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令其立即停产,对到期未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工商部门要坚决吊销营业执照;质检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尤其是供电、供水部门要采取断电和停水等措施,迫使其退出市场。
  按照要求,这个省各地还要加强宣传监督,对企业弄虚作假,拖延、逃避淘汰的行为坚决曝光,并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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