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征土地使用税对房价影响可忽略不计
    2007-12-10    记者:徐寿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免征多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日前在上海正式开征。尽管这一税负会给囤积巨量土地的开发商带来负担,但由于税额标准不高,最多不过每平方米30元,业内人士预计这对楼市影响不大。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最新发布的通告,在12月20日前,上海市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须申报缴纳完毕。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各纳税等级区域的税额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20元、12元、6元、3元和1.5元。
  为加强土地调控,国务院在去年年底修改、颁布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两倍。修改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从1988年的0.5元至10元,提高到了1.5元至30元。但具体实施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上海市税务部门的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主要针对单位以及个人经营业商业用房用地,区域内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个人居住用房屋及院落用地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分析人士指出,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免征到开征,对于囤积巨量土地的开发商而言,意味着成本有所增加,这对提高存量土地的开发进度理论上会有正面影响。但是,由于每平方米1.5元至30元不等的税负,相对于现时狂飙的地价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对土地市场的影响也就不言而喻了。
  此前,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公布的《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房地产市场报告》显示,全国地价加速上涨,70个大中城市土地交易价格上涨15%,环比增加1.5%,其中居民住宅用地交易价格上涨16.2%。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价的影响也不会大。以城区土地使用税按一等即每平方米30元计算,容积率按平均1.5至3计算,每平方米的房价不过增长10元至20元,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总价增加约在900元至18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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