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汽车维修价格差异太大令人难以适从
    2007-11-28    记者:陆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日前邀请汽车维修公司、消协、维修行业协会以及相关专家举行了一场《北京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的公开论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汽车维修问题的意见。有关方面表示,将根据各方意见对示范文本论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力争年内正式出台。
  据统计,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00万辆,汽车维修企业超过6000家。目前,全市已经建立110余种品牌车型的特约维修站500多个,成为全国汽车维修车型和品牌最多、最全的城市。随着汽车消费的迅猛增长,近年来,北京等地汽车维修纠纷日益增多。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6年全国投诉情况汇总》统计表明,2006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汽车类投诉同比上升了15.9%,在所有投诉中增幅位列第三,汽车维修又占其中很大比重。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市率先出台《北京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在论证会现场,车辆同一问题的返修责任引起了消费者的关注。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同一问题多次返修给消费者带来了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不仅应明确汽修厂再次修理,还应标明汽修厂对此的赔偿责任。车辆转修的前提也最好应标明“在车主同意的情况下”。
  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在于目前各个维修厂价格差异很大,令人难以适从。此前示范文本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时,许多市民建议维修价格应列入合同,并对一些常见的维修项目进行最高限价,以防止汽修厂漫天要价。一些市民建议,应建立汽车配件价格信息库,便于市民查询,并随市场变动更新,以方便消费者做到维修有数。
  对于汽车维修中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夸大故障等问题,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石丽军认为,使用假配件属于欺诈,应该明确赔偿力度。一些消费者认为,合同应该细分责任,不能只做原则性规定。对目前汽车维修中较为普遍的夸大故障、价格虚高、使用假冒配件、黑箱作业等问题,应通过加大赔偿力度予以打击。
  据了解,今年1至9月,北京市市汽车维修企业共维修车辆676.1万辆次,营业收入294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0.7%和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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