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于明年初执行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
    2007-11-07    记者:张淼淼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说,按照计划,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将在2008年初执行,目前北京的汽车销售商已做好充分准备。
  这位负责人表示,北京已正式确定国Ⅳ(相当于欧Ⅳ)油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届时北京所有加油站都将提供符合新环保标准的汽油和柴油。
  据介绍,北京已有部分公交车提前“喝”上了国Ⅳ油,环保监测数据显示,其排放的污染物大大降低。
  有测算表明,实行国Ⅲ排放标准后,北京汽车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硫将大大减少,按照2005年北京汽车汽油消耗量260万吨、柴油消耗量220万吨测算,北京市机动车尾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与国Ⅱ标准相比,每年可减少2480吨,而使用国Ⅳ油品后,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显示,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二氧化硫每年可再减少1840吨。
  2008年初,北京还将拥有首个开展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技术和政策研究的专业实验室,它将能够对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燃油蒸发、重型发动机排放进行检测;对国Ⅲ、国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进行新车生产一致性检验和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同时开展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政策与技术的研究,以应对机动车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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