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措施支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2007-11-05    记者:康淼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福州电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了解到,福建省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支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今后节能环保产品将更多地进入政府部门办公室。
  近日制定的《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指出,要引导采购人合理设置供应商资质条件,提升节能环保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力,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的份额。
  福建省财政厅还出台了《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指导采购人制定合理评标方法,增加节能环保等评分要素。对节能环保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满足采购要求的情况下,给予一定加分;同时要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必须载明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条款,对纳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采取加分的方法以落实同等优先的扶持政策。
  福建省还规定对集中采购目录内通用设备实行直接网上竞价采购,允许所有品牌参与网上(询价)竞价,不得将节能环保产品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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