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公司回应菲亚特“侵权”起诉
熊猫、精灵两者并无可比性
    2007-10-31    记者:王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10月29日首度公开回应此前菲亚特起诉长城精灵轿车对菲亚特熊猫轿车外观侵权一事。王凤英表示,长城汽车公司已经接到有关菲亚特的起诉信息,现正在积极应诉。
  “长城精灵是长城历经三年、投资三亿元,自主研发生产的新产品,有自己的创新技术。”
  王凤英认为,长城精灵与菲亚特熊猫是两款设计风格截然不同的轿车——长城精灵属于圆润、饱满、俏皮、可爱的风格,而菲亚特熊猫则属于中规、中矩、单薄、方正的风格。另外在车身尺寸方面,无论是长、宽、高,还是轮距,长城精灵都大于菲亚特熊猫。“这两款不同设计风格的车放在一起并无可比性。”王凤英强调。
  “长城非常重视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声誉,不是偏安一隅的小厂,对于自身产品的设计和研发要求相当严格,也要符合国际标准,不会做这样低级的抄袭。”王凤英告诉记者,“在诉讼期间,菲亚特过早在媒体上发布他们的偏见观点,而且在国外恶意攻击长城,已超出了要专利案件的范畴,显然这是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据悉,就在长城汽车精灵轿车29日下线前几天,菲亚特已经在意大利和中国分别就精灵外观侵权问题起诉了长城汽车,菲亚特方面认为精灵轿车的外形和内饰设计均抄袭了菲亚特的熊猫轿车。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