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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5 记者:程正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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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央行和银监会出台房贷新政后,各商业银行的实施细则正在陆续出台。重庆多家银行表示,二套房按揭首付比例将与贷款者收入挂钩,同时严格执行“贷款者月供不得超过月收入50%”的规定,凡是超过规定的贷款申请一律拒之门外。 深发展重庆分行有关人士说,对于按揭第二套房屋的贷款申请,严格执行至少首付四成,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的政策。对于按揭第二套以上房屋的贷款申请,首付比例与个人收入证明直接挂钩,如果收入证明不完整,首付比例会大幅提高。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表示,该行已接到通知:按揭房每多一套,首付比例递增0.5成;不能提供收入证明者,拒绝放贷。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请贷款购买第三套房屋的购房者,重庆多家银行一般不提供贷款。重庆一家银行表示,在房贷新政出台后,该行已开始严控第三套房贷,只要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申请人以前贷款买过两套房,无论其贷款是否还清,无论其月收入水平能否达到还贷要求,一律不再批准他的个人房贷申请。 另外,在“第二套房”的认定上,重庆各家银行仍不统一。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表示,“第二套房”以个人为考察单位,即使购房者已经还清贷款,购房者再贷款购房,招行也将其看作是第二套房贷。中国银行则表示,该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考察单位,办理房贷都要求申请人填写婚姻状况和配偶信息,在全国联网的央行征信系统里查询夫妻双方的信用状况;如果其中一人已贷款买房,再次贷款买房的,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都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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