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央企第二任期节能减排分解目标确定
2007-09-04 记者:刘菊花 马俊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按照到“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结合中央企业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确定2007年至2009年电力行业第二任期的节能减排分解目标。
目标为:火力发电企业平均供电煤耗接近国际平均水平,供电煤耗比2005年降低5.1%,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7.8%;电网企业综合线损率平均下降0.36个百分点以上,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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