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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0 记者:孟华 孙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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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天津电
记者从天津海关了解到,自今年3月份我国实施汽车出口许可证管理以来,天津口岸汽车出口保持平稳增长。汽车出口许可证管理实施后的3-4月天津口岸出口汽车1.3万辆,价值为1.6亿美元,比1-2月分别增长7.6%和21.8%,并且单月出口平均价格呈上涨趋势。 来自天津海关统计显示,2007年1-4月天津口岸出口汽车2.5万辆,价值2.9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2%和9.2%。 2006年12月31日,商务部联合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共同发布《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对汽车整车产品、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出台主要目的是为规范汽车出口秩序,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控制出口数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为我国汽车出口建立良好长效机制。 来自海关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汽车整车出口企业1456家,其中出口10辆以下的企业高达669家,出口仅1辆的企业270家,出口许可证政策实施后这些不符合许可证申领标准的小企业均出局。 天津海关分析人员指出,由于这些企业规模很小,产能上不能对汽车供销市场造成很大影响,这些企业出局对汽车出口数量影响很小。同时我国汽车出口到海外市场多以代理方式,出口价格是事先已制定好的,政策实施伊始并不会有很大波动。因此,出口许可证政策实施后,天津口岸汽车出口依然呈增长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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