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整顿煤矿用工实行持证上岗
    2007-06-19    记者:吕晓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太原电 记者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6月开始,山西省开展煤矿劳动用工专项整顿和排查治理,要求煤矿对招用人员必须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这次专项检查规定,各煤矿必须配备专职劳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职业培训和工资分配制度。要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科学定员定额,严控入井人数,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不得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