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改装小心“驶入”法律禁区
    2007-05-23    本报记者:陈光明 王炳坤    来源:经济参考报
    辽宁省鞍山市的李先生刚买下新车,便特意到汽配厂给爱车加了一个漂亮的尾翼。像李先生一样,如今越来越多的有车族已不满足于普通车辆,极力通过改装使自己的爱车与众不同。然而他们在玩个性的同时,大多已“驶入”了法律的禁区。记者日前了解沈阳、鞍山等市的汽配行业发现,改装车的生意相当不赖。很多车主为车门、排气管、底盘悬架、车灯、轮骨等进行改装,一些车主为了追求漂亮,为爱车装上了“剪刀门”,因为这样看起来就像给汽车加了对翅膀。而像汽车发动机、天窗等部件因为涉及到汽车整体的安全系数,所以少有人改装。
    一些汽车专家指出,随意改装会给车辆带来潜在危险。拿改装天窗为例,一来是改变了厂家经过精密验证的空气动力学设计元素,二来也改变车体的强度,影响行车安全。而加尾翼的车辆如果调校不当,会影响汽车高速行驶时的抓地力,并增加车辆风阻,从而使车辆油耗加大。
    另外,交管部门对汽车改装的限制要求比较严格,汽车排量、涡轮增压等涉及汽车技术参数的部分绝对不能私自改装。在封闭环境下使用的比赛用车等可以通过更换火花塞、点火线圈,改变进排气系统,甚至更换行车电脑的方法增加动力,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就没有必要,也不允许进行这些改装。而诸如市场上流行的改天窗、改门、加尾翼的改装方式从安全的角度来说,最好不要做。
    鞍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科相关人士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改装后的车辆不予年检,其中第十六条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如果汽车确需改动,也需向公安机关作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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