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5月15日电
针对一些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买卖中的违规操作行为,南京市房管部门即日起对中介和执业人员实行市、区二级管理,全市11个区的房产局,都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房产中介管理工作。
根据新的管理要求,房产中介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1个月内,必须到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证》。各区进行初审后,再提交市房管部门复审。
为让消费者在办理房地产买卖委托时能清清楚楚,房管部门近期将联合工商部门对全市各中介门店推行统一公开制度,即《营业执照》《备案证》、执业人员明示牌、房地产经纪人行业自律公约、二手房买卖及房屋租赁流程、服务收费标准、房源信息发布表、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工号牌,全部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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