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预售款账户监控将持续至“大确权”
    2007-05-14    记者:孔博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广州电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为了保证购房者能及时取得房地产证,同时督促开发商及时完成楼盘建设,广州市日前出台规定,要求只有在开发商办结预售项目初始登记,即办理了对整个楼盘的权属证明(俗称“大确权”)之后,有关部门才能取消对其预售款账户的监控。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表示,针对过去时有发生的开发商不按规定完成前期手续而导致业主拿不到房产证的情况,新办法要求开发商必须对整个项目进行确权登记,否则就不能自由使用售房款,这样既能保障购房者及时取得房地产证,也能促使开发商及时完成楼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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