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推出煤矿事故“重罚制”
    2007-04-10    记者:储国强 张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西安电 陕西榆林市神木县最近出台一项重罚事故煤矿的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煤矿每死亡1人罚款500万元。
    根据神木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煤矿发生死亡1至3人的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100万元,停产整顿;发生3人(包括3人)以上死亡的故事,每死亡1人处罚500万元。神木县政府有关人士认为,现在许多煤矿老板财大气粗,处罚太轻对他们来说不疼不痒,只有重罚才能唤起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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