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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7 记者:吕晓宇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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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3月26日电
记者从山西省物价局了解到,山西省开始对460多家高耗能企业执行高电价,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
这460多家高耗能企业中钢铁企业占307家,其余为水泥、铁合金、电石企业,这些企业的电价将从原来的每千瓦时0.05元调整到0.20元,目的是为了淘汰或限制落后产能。根据新的差别电价政策,山西省要求各地一律不得违规自行出台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措施,已经出台或实施的要立即停止。
山西省的落后产能主要集中在冶金、焦炭、水泥、火电、电石等行业,目前山西省拟关停的落后产能提供的产值大约相当于2005年工业总产值的20%。为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山西省开始实行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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