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鼓励中低收入者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2007-03-26 记者:吕庆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成都电 记者从四川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获悉,该省将允许中低收入职工、困难家庭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消费。
据介绍,四川早就提出鼓励住房梯级消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及困难户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消费,并在部分市、州自行试点推行,如乐山、攀枝花等市已走在了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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