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电力改制完成 国家电网实现控股
    2007-03-20    记者:王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日前,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与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振亚在北京签署了组建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协议。新组建的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将由此前国家电网公司代管,转变成为国家电网公司控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自此,国家电网公司也由代管者角色转变为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新组建的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将继续享有政府给予原西藏自治区电力公司的所有优惠政策;继续发挥中央财政在西藏电力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西藏电力建设重大项目仍以国家统一安排为主;继续加大对西藏电力发展和重点电力项目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推进“西电东送”能源基地建设,促进西藏能源资源的合理、高效、有序开发,促进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其他中央企业也将继续做好电力援藏工作。
  一位业界观察家表示,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组建,可被视作西藏电力在管理体制改革上取得的重大进展。理顺西藏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组建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建立中央与地方电力资产的资本纽带关系,符合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趋势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控股西藏电力后,西藏电力的发展将按照“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加强电网建设,适当集中与分散供电相结合,提高供电覆盖率;建设与管理并重,开发与节约并举”的电力发展方针,进行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并将抓住机遇,加快建设。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陆启洲告诉记者,国家电网公司控股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后,将通过技术改造,设法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改善经营状况,尽快解决西藏电网结构薄弱、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努力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并会将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用于西藏电力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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