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为900亿元电力投资“保驾护航”
    2007-03-06    记者:苏晓洲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长沙电 曾经屡屡拉闸限电闹“电荒”的湖南省2006年已经实现电力供求基本平衡。但工商业的迅速崛起、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建先行”又再度迫在眉睫。日前,湖南省颁布省政府令,宣布从3月1日开始实施《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为“十一五”期间投资900亿元发展电力事业“保驾护航”。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贺安杰等人谈到,电力建设计划在湖南面临着四种障碍:一是一些地方随意调整城市建设和电力规划,造成电力建设巨大浪费;二是电力项目被当作“唐僧肉”,乱收费、漫天要价等导致造价失控;三是一些阻工纠纷久拖不决,有的黑恶势力对电力项目建设者进行威胁、勒索甚至殴打;四是盗窃、侵占和破坏电力设施的活动猖獗。
  《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要求,各地要安排、预留电力建设用地和线路走廊。规范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确电力架空线路跨越铁路、公路、航道的,“土皇帝”不准收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拆除非法建筑、修剪和砍伐高秆植物,不予赔偿;保护区一旦划定,任何人不得侵占等。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须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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