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国家标准酣战继续
    2007-03-01    本报记者:赵晓辉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尽管去年10月已颁布了手机电视的行业标准,但这一举措并未结束中国手机电视领域的标准大战,国家标准的缺失仍然让相关厂商踌躇不定,一场牵涉到国家标准的酣战仍在上演。

广电欲“先发制人”

    2006年10月24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正式颁布了自主研发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手机电视标准,并从当年1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包含了传输技术、视频、音频、信道传输、协议等其他组成部分。而标准的核心部分——传输技术采用广电系统自主标准STiMi,而不是采用基于电信运营商无线移动通信网络的技术标准。
    赛迪顾问网络与通信咨询事业部分析师钱磊说:“由于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目前均在发展不同技术的手机电视,广电总局抢在电信系统之前,率先颁布标准,被认为是产业争夺中的‘先发制人’,目的是主导手机电视行业。”
    但是,广电总局所颁布的CMMB仅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并非国家标准,最终是否能够成为“国标”而得以广泛应用仍未可知。
    诺盛电信预计,2008年中国手机电视用户数将达到5220万户,市场规模约13亿元;此后,经过两年的高速增长,2010年中国手机电视用户数将达到9750万户,市场规模约24亿元。
    巨大的市场前景让广电和电信两大系统在手机电视最根本的标准问题上相持不下,且竞争有愈演愈烈之势。

国家标准开始征集

    就在国家广电总局颁布CMMB行业标准不到三个月之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标委)又开始征集手机电视国家标准的方案。
    据了解,在此次手机电视国家标准征集中,广电方面则拒绝参与。有消息称,目前“国标”征集收到的方案只有信息产业部上报的由北京新岸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T-MMB、清华凌讯提交的DMB-TH和华为的CMB(Cell Multimeida Brocast),单元多媒体广播)三种技术方案,CMMB及其阵营中的任何一个技术方案都没有提交。
    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是中国手机电视产业中的两大核心力量。目前,这两个系统各自掌握了手机电视产业链非常关键的环节。一方面,广电系统控制着手机电视的节目源,根据中国现行政策,节目源只能由广电相关部门提供,没有广电系统的配合,手机电视就没有内容。另一方面,终端入网许可证被电信系统所掌握,虽然广电系统曾宣称可以不用手机作终端也可以收看手机电视,但对消费者来说,这种选择的可能性很小。
    钱磊说,现在,这两大力量都想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竭力引导整个手机电视产业向由自己来主导的方向发展。这是很危险的一种现象。在手机电视领域,无论从技术、资金还是市场来看,广电系统或电信系统都无法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推动整个手机电视市场的发展。

单一标准的可行性有多大

    专家认为,如果单纯采用广电或电信部门确定的标准,手机电视产业将不能顺畅发展。
    目前,广电部门既没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产业体系,也没有形成运营体系,更没有主控的产业标准。而电信部门的产业链条虽然已初显雏形,但是下一步该如何走,特别是在涉及广电部门的内容制作以及节目源方面如何把握,还没有清晰轮廓。
    赛迪顾问消费电子咨询事业部总经理蒋利峰认为,如何使广电系统和电信部门联手制定一个明确的产业标准,已经成为手机电视发展的当务之急,同时也是政府决策的重中之重。他认为,虽然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实现的前提是相关利益部门能够冷静沟通、协商,从大局出发,尽快制定互惠互利的政策法规,使手机电视业务发展能有法可依,而不要让行业政策法规成为业务发展的绊脚石。
    另一方面,手机电视业务运营模式有待双方进一步探索。从全球来看,即使在手机电视发展相对超前的日本和韩国,手机电视业务也仍处于试验或试运营阶段,各大移动运营商都在努力探索商业模式,而在中国问题同样存在。
    在中国,手机电视产业链合作模式尚未形成,广电部门握有手机电视运营牌照和手机电视节目版权,移动运营商掌握着承载手机电视业务的移动网络。
    钱磊说,如果采用单一的标准必然使手机电视产业的发展阻碍重重。

广电与电信应合作

    钱磊认为,在技术上,广电和电信网络各有自己的优势。移动蜂窝手机视频服务适合于个性化的服务,可以提供视频电话、视频点播等非常有吸引力的业务。但是由于存在带宽较小、多点传输时成本较高等问题,并不适用于给成百上千万的用户提供统一视频服务。
    而广播方式则花费很少的成本就可以实现大规模的点对多点视频传输,但是它的频谱资源比较少,最多只能提供十几个频道,不能满足现在日渐流行的个性化需求。
    在资金上,在广电系统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各地的广电公司没有统一的产权,手机电视庞大的投资很难找到合适的投资主体。据介绍,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研究工作组计划在2008年上半年启用卫星系统,形成全国网络正式运营,过短的准备时间使广电系统的资金压力更加明显。
    “电信系统则没有这样的问题,几大运营商都是‘财大气粗’,中国移动更是‘一枝独秀’,广电和电信在网络建设上的合作似乎也势在必行。”钱磊说。
    从市场推广角度来看,由于广电系统对手机终端厂商的影响力有限,要解决支持终端的数量问题存在不小的难度。而电信运营商和手机厂商已经形成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在产业链上占据了主导地位。“一旦他们‘登高一呼’,一定会获得广泛的响应。因此从市场推广角度考虑,广电和电信运营商合作也应当是一个必然的选择。”钱磊说。
    分析人士认为,广电和电信系统只有坚持“竞合”原则,在合作的大框架下进行有序竞争,才有可能推动中国手机电视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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