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与中国电子签署最终协议
2007-02-15 张彤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飞利浦电子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以下称“CEC”)日前签署最终协议,飞利浦将目前的手机业务转让给CEC。
根据协议条款,飞利浦超长待机子品牌Xenium将转让给CEC。CEC将在未来五年内获得飞利浦品牌的独家授权,可在全球市场销售飞利浦品牌手机。CEC还将获得飞利浦手机相关专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此外,飞利浦将其手机业务主要开展国家的营销体系以及所持有的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CEC。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