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思科争iPhone
    2007-01-15    陈立希    来源:经济参考报

    美国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9日在Macworld年度会展上向外界展示公司第一款手机iPhone。作为苹果正式进军手机市场的标志性产品,iPhone当日赚足了风头。
    10日,iPhone再次吸引世人眼球。不过,这次是美国思科系统公司状告苹果侵权。思科公司指控说,iPhone是思科旗下商标,苹果手机使用这一名称侵犯了思科权益。

思科起诉

    图为苹果公司2007年1月9日向外界展示的iPhone手机。新华社/路透

    美国苹果电脑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9日展示了万众期待的iPhone手机,他同时宣布公司更名为“苹果公司”。一天后,美国思科系统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美国地方法院起诉苹果。思科认为,iPhone为其旗下商标,苹果此举侵权。
    美联社说,思科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网络设备制造商,2000年收购InfoGear科技公司时,将InfoGear拥有的iPhone商标一并收归名下。三个星期前,思科还推出了一款名为iPhone的网络电话。
    思科9日说,苹果过去数年来一直要求获准使用iPhone商标,两家公司已为此谈判多年。“在苹果反复要求使用思科的iPhone商标后,思科心怀善意地与苹果展开了谈判。”思科副总裁马克·钱德勒在一份声明中说,“毋庸置疑,苹果的新手机令人振奋,但它不应该在没有得到我们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商标。”
    钱德勒说:“明天的iPhone不会是今天的iPhone。个人电话、手机、工作电话和个人电脑融为一体后,潜力无限,这就是为什么保护公司商标对思科来说如此重要的原因。”

苹果不屑

    面对思科指控,苹果寸步不让。苹果说,两家公司的iPhone指代的是完全不同的产品,苹果有权使用这一商标。
    苹果公司发言人纳塔利·克里斯称思科的起诉“傻”。她说,另外还有几家公司使用iPhone商标。“苹果是第一家以iPhone为手机名称的公司。如果思科想挑战我们使用iPhone的权利,我们非常自信,我们能赢。”
    思科副总裁钱德勒10日说,思科的目的是与苹果达成协议,以便两家公司在不同产品上使用iPhone商标。他说:“(苹果)产品公布前,我们希望并推测这事就算不能提前结束,也能很快了断,但事实好像并非如此。”
    路透社说,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乔布斯9日公布iPhone手机后,也对达成协议一事表达出类似情感。
    对于思科起诉,外界分析人士看法各异。鉴于思科市场资本总额预计超过1740亿美元,JMP证券分析师萨缪尔·威尔逊说:“关键在于,与因一个字眼起诉苹果相比,思科的钱和时间本应有更好的用处。”

iPhone

    相对苹果公司王牌音乐播放器iPod,iPhone之名可谓与之绝配。
    据介绍,iPhone将苹果的iPod和手机融为一体,能播放音乐和上网,支持无线网络及蓝牙无线技术,还能运行苹果电脑的Macintosh操作系统。iPhone造型时尚,机身轻薄,机身背部内置了200万像素的数码照相设备,耳机和SIM卡存储器等接口一应俱全。值得一提的是,iPhone通过苹果特殊设计的触摸屏控制,这种触摸技术比以前的触摸技术更精准,即使用户无意触碰到手机屏幕,手机也不会误操作。
    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豪言论断,苹果智能手机的创新设计“将为移动通信领域带来一场彻底革命”,拉开下一代智能手机序幕。难怪公司一定要为它争到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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